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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处)长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4-18 0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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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保卫部(稳定办)、保卫处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不同时期稳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稳定安全工作长远和近期工作目标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做好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完善学校稳定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学校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检查并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稳定安全责任制,指导重点单位和部门做好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5.负责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6.负责指导、部署各科室和校卫队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卫干部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工作业绩情况,监督各科室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7.负责部门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8.负责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

9.负责对外联络和沟通,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作,及时掌握舆情社情、治安动态,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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