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中医药大学保卫处网站!
部门设置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6-01 17:25:03
A A A

保卫处、武装部设处(部)长1人、副处(部)长1人,保卫处、武装部下设综合科、治安科、消防科、校卫队四个业务科室。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处(部)规章制度建设和保密工作。

2.负责学校安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存档和上报工作。

3.负责本处(部)日常事务管理和文秘工作,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及催办工作,定期做好全处(部)文件资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处务会议、全处大会的记录;起草本处(部)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承担处(部)宣传工作,整理本处(部)工作大事记。

5.协助做好对内、对外协调和联系工作,做好文件中转、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工作。

6.负责本处(部)经费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

7.协同公安机关做好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管理,提供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相关资料;为师生员工提供户证业务咨询、办理因私出国(境)呈报审批手续、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等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反映的各种问题。

9.负责本处(部)网页管理及通知、新闻发布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部(处)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治安科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的治安秩序,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2、负责调解处理治安纠纷和交通事故。

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5、负责技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6、研判案件特点和发案规律,预防和处理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7、指导校卫队治安业务工作,完成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消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2、负责协助各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预防措施,做好安全预案工作,建立安全档案。

3.协助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部署。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预防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重点要塞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

6、负责防火工作。做好防火宣传,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7、合理配置、保养、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校卫队职责

1、完成学校大门的管理守卫任务,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出入、携物外出管理规定,维护学校大门秩序。

2、负责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科研、教学设备和物资及危险物品的安全。

3、负责校内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正常。

4、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制止和纠正车辆违规行驶及乱停乱放行为,做好违法违规车辆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学校交通安全。

5、担负学校义务消防队的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6、负责学校举行的大型集会、晚会、灯会和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校内各类灾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和前期处置工作。

8、负责校内宠物管理,纠正校内一切不文明行为。

9、劝阻、制止、处置小商小贩在校内违规经营行为,制止随意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类广告和宣传资料行为以及悬挂的条幅等,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10、负责校园交通工作,确保学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Copy Right2020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 本站支持IPV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