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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6月1日起,就读于西安市各大中专院校非西安市户籍的在校学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将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只需在“学信网”打印学生在校学习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办理。
办理流程及工作要求如下:
1、除居住证用学生基本信息证明替代外,其它条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
2、申领人自行登陆“学信网”打印本人学籍信息。
3、申领人持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前往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申领人自由选择驾培机构,驾培机构对信息证明进行审核,合格后签署“已审核”并加盖驾培机构公章。
5、驾培机构持相关资料到受理的车管所进行审核、受理。
6、驾培机构向车管所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证明有审核不严或造假等情况的,车管所将暂停相关责任驾培机构一切驾驶人业务受理三个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对以欺骗、造假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申领人,取消其已考科目成绩,已取得驾驶证的,予以撤销。
8、驾驶申请受理部门应当按照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电话对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年龄超过30岁的申领人,其基本信息证明应当逐一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