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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转采取自愿原则,是否迁移户口并不影响学生将来就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同时,各公安机关均具备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户口是否迁移亦不影响学生户政相关业务办理,诸如身份证丢失,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就可及时进行挂失补办。
需要迁转户口的新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迁户地址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1号”,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内容必须详细到省(直辖市)、市的区、县一级(格式为:××省××市××区或县)。
2.由陕西省省外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在9月30日之前将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专业班级,身高血型和联系方式)统一交到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到陈杨寨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3.陕西省省内迁转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该页不能为户主页,如为户主,必须先做变更)、常住人口登记表或集体户口卡(铅笔注明身高和血型信息)等资料自行到陈杨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