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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16 1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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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一、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入学时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户口迁往就业单位或者迁回生源地原籍,不得继续挂靠学校,以免人户分离。

二、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接收管理部门在办理落户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三、请毕业生及辅导员高度重视户口迁移工作,共同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四、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保卫处姚老师、张老师,联系方式:029-38185111。

保卫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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