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1届毕业生毕业临近,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经与学校辖区派出所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入学时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户口迁往就业单位或者迁回生源地原籍,不得继续挂靠学校,以免人户分离。
二、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一)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照生源地的常住地址迁回原籍
1.生源地为陕西省内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卡、户主页复印件以及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当地派出所的要求为准),自行前往生源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2.生源地为陕西省外的毕业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至保卫处综合科登记,由保卫处前往陈杨寨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可落户
1.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可落户(包括档案关系挂靠人才市场),且工作单位在陕西省内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卡、户主页复印件以及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地派出所为准),自行前往工作单位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
2.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可落户(包括档案关系挂靠人才市场),且工作单位在陕西省外的毕业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至保卫处综合科登记,由保卫处前往陈杨寨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将户口在学校保留两年。若两年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未迁回原籍,保卫处将不再提供户籍管理服务,毕业生需主动到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四)凡未按通知要求登记及办理户口迁移相关事项而由此产生的户籍管理责任,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户口迁移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迁往地址的,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资料自行到陈杨寨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四、请毕业生及辅导员高度重视户口迁移工作,共同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五、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保卫处姚老师、闫老师,联系方式:029-38185111。
保卫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