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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6-18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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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户口迁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有序开展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对象及要求

(一)迁移对象

全体2025届落户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

(二)迁移要求

除升学留校的毕业生外,原则上凡落户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出。

二、迁移政策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接收管理部门在办理落户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三、迁移流程

(一)陕西省省内户籍迁移实现“一站式”办理

省内户口迁移不再需要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往返,只需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本人户籍卡、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所需材料请提前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经审批办理,无需返回户口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公安机关亦不再签发《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亦可通过“秦务员”APP和陕西政务服务网“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一件事”板块在线办理“户口迁移审批”。

(二)迁入陕西省外户籍地

1.“跨省通办”

(1)迁回原籍:毕业生持毕业证、《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入学前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向入学前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跨省通办”,待迁出地(陈杨寨派出所)收到迁出申请后即可办理迁出。

(2)迁入单位集体户或升学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向单位集体户或升学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跨省通办”迁入申请,待迁出地(陈杨寨派出所)收到迁出申请后即可办理迁出。

2.线下办理

迁入地省份未开通“跨省通办”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线下办理的毕业生,自行前往保卫处(学校北门东侧二层楼一层综合科办公室)提交户籍迁出申请,

保卫处工作人员根据学生申请向陈杨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学生携带“户口迁移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自行前往陈杨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而后再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前往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四、注意事项

1.将户口落户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提前与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确定是否接收落户。

2.因地域不同规定不同,请提前与落户地派出所取得联系,确定好当地落户条件及落户所需材料。

3.《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较繁琐,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30天,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到迁入地落户。

5.户籍政策每年均有调整,如有冲突,以当年公安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

6.请毕业生及辅导员高度重视户口迁移工作,共同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7.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保卫处姚老师、张老师,联系方式:029-38185111。

保卫处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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