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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知识问答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0-16 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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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也是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

2.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主要依据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公安厅2018年3月27日联合下发的陕高教稳[2018]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和陕教工稳[2019]4号《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

3.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认真研究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全面提升学校稳定安全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突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建设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4.近年来,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有哪些主要举措?

我校自2013年获得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以来,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健全稳定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加大“三防”经费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创新安全管理理念,普及安全宣传教育,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师生对校园安全满意度逐年增加,有力维护了校园稳定安全,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5.创建“平安校园”,师生员工应该做些什么?

稳定安全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秩序的重要前提,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基石。广大师生既是校园安全的受益者,也应该是校园安全的参与者。大家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比如有关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做好自身人身安全;其次,要关注校园安全工作,通过加入学校官方“平安西农”微信平台,了解校园安全工作动态,举报不安全现象;第三,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法规、制度,避免和远离各类安全事故,比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避免交通事故,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在宿舍、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堵塞、挤占消防通道等;最后就是注意平时安全习惯的养成,比如离开房间,要断电、断水、断气,随手管好门窗,注意个人饮食卫生,提高警惕,远离传销和网络、电信诈骗等。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才能形成并筑牢“安全网”,学校的稳定安全才能有保障,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6.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依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规定:共有6个一级指标体系,15个二级指标体系,46个监测点,总分100分。六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体系是:

组织领导(一级指标)占18分,分为领导责任6分,部门(单位)责任6分,创建保障6分三个二级指标;

安全保卫(一级指标)占34分,分为治安防控14分,安全管理17分,设施设备3分三个二级指标;

校园稳定(一级指标)占17分,分为国家安全8分,防范处理邪教3分,舆论管理6分;

环境治理(一级指标)占7分,分为校园治理4分,周边治理3分两个二级指标;

校园安全文化(一级指标)占8分,分为安全教育6分,校风校纪2分;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一级指标)占16分,分为预警与防范7分,应急管理9分两个二级指标。

7.在什么情况下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摘牌和通报?

(一)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二)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涉校涉师生的“法.轮.功”等邪教事件或非法传教的;

(四)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五)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六)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的;

(七)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八)验收评估中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九)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案件的。

8.“平安校园”如何管理?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实行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省级“平安校园”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平安校园”有效期原则上为5年,对已命名的高校,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通报。

9.2019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9年 10月-11月

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师生座谈、校园安全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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