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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5-04-18 04: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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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及有关处室:

为了预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安全工作,现就开展春季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春季是火灾高发的危险期,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力,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各单位要在对本单位所有区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落实专人对易燃易爆部位、使用天然气单位、临时工住地、实验室、研究所、车间、仓库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排除,暂时无法排除的,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学院报告,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各楼安全通道要有专人管理,确保畅通。

二、认真开展对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

各系院、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地对学生公寓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检查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出的其它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

三、严格对学生食堂地消防和饮食安全进行检查

饮食中心要组织人员,严格地对学生食堂的消防设施,操作间液化汽的安全使用,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要对食品卫生问题和用火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对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防火安全教育。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学院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预防知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注意按照学校规定安全用火、用电。各单位要发挥广大教职工、安全员在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利用学生社团对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防火意识。

请各单位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于5月15日前书面报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处)。

 

 

            陕西中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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