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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估期间对校园实行交通管制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10-29 0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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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维护评估期间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保障专家车辆通行和工作环境,按学校要求,决定在评估期间对校园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1月6日7时至11月10日20时,除学校评估车辆外,机动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一律从学校西大门通行,北大门禁止通行。

二、教学区道路和杏林大道实行交通管制,除学校评估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驶入和停放。

三、校园内各类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小车、面包车、摩托车在行政搂北侧的停车场停放;教师班车(大轿车)在创新大道上停放。

自行车、电动车停放位置:行政楼北侧停车场;教学区在北大门东侧人行道上停放;生活区停放在车棚内;饮食中心在学生一、二食堂的西侧停放。

四、11月6日??11月10日施工队一切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五、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及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配合,按通知要求执行。

 

陕西中医学院保卫处

○○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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