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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11-10 08: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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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在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到来之际,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消防理念,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结合我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月活动,为了切实开展好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工作思想为指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借助网络、广播等现代传媒手段和平台以及板报展览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演练、自查整改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同预防火灾的良好氛围,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06 年 11 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常识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安排时间,集中对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和火灾事故的自我防范意识。

2、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广播、网络、横幅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传播遵章守法理念,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重视消防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努力营造出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组织一次技能演练。各单位(部门 )要针对自己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技能演练,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火警特情处置及逃生自救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4、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部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牵头,组织力量对本单位(部门)消防设施和火灾隐患作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重点自查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实验室、学生公寓的消防管理是否规范,一旦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需说明理由,明确整改的时间和采取的措施,并送交保卫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包括来校经商、务工人员)要切实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纳入到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认真组织本部门参与和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应借此机会总结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工作监管、教育力度,用科学发展观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按制度落实安全工作,以制度保障学校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3、各单位(部门)在1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消防自查整改报告》送保卫处。

附件:《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报告书》 

 

              陕西中医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发布时间:2006-11-8

下载: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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