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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11-03 0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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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字(2008)第26号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11.9”消防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5日至15日

二、活动主题:维护消防安全,共享和谐生活。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肩负起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挂帅、亲自安排、亲自抓落实,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要加强“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围绕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认真开展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活动期间要对本单位职工和学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各系院要组织新生按时参加学校举办的消防知识讲座,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通过动员会、演讲会、悬挂横幅、办板报、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新高潮,推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3.各单位要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4.后勤部门要在近期内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国医文化博览园等重点部位的水、暖、电、火等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学生管理部门要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竞赛活动;实验室管理部门要对各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后勤物业部门要在家属区悬挂横幅,开展安全用电、安全使用开燃气宣传活动。

6.保卫处要为2008级新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掌握自防自救技能。

7.各单位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时,要做好文字记录,对查出的隐患一定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

8.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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