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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出入校门(家属院)验证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11-03 08: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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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安(2008)第27号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和家属院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家属院)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进入校园(家属院)的人员和机动车辆实行验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查证时间

学校决定从11月15日起实行出入校门(家属院)验证制度,届时所有进入校园(家属院)的人员和机动车辆一律凭证通行。

    二、发证范围

1、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离退休证出入。

    2、本校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徽出入。

    3、家属、子女(14岁以上)带近期2寸彩色照片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凭证出入。

    4、在校临时务工人员凭管理部门办理的证件出入。

    5、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本校的车辆通行证出入;没有车辆通行证的,持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6、联合办学单位的职工凭该单位工作证,学生凭该校学生证或校微出入。车辆在保卫处办理通行证,凭证出入。

    7、外来租住人员,须持学校后勤房管部门的《住户登记通知》和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和通行证,凭证出入。

8、单位(部门)或个人,在校园或家属院组织活动的(如:车队、人员较多),要事先经保卫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9、来访人员和车辆出入须门卫与接待人联系,核实身份后方可登记进入。

三、证件制作和办理

1、学工部负责全校学生学生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2、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证件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3、后勤保障处负责一、二附院人员证件的制作和登记发放工作。

4、后勤公司负责临时工证件的制作和登记发放工作。

5、保卫处负责家属、子女,以及机动车辆证件的制作和登记发放工作。

6、校产处负责联合办学单位(能源学院、计算机学院、协和医学院等)职工和学生的证件督促落实工作。

7、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人员的证件办理和发放工作。

8、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或学生证件的登记和办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门禁制度,是关系到教职工安全的大事,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清当前较为严峻的治安形势,切实抓好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查证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实行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的责任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理自己的人”,做好本单位(部门)人员的办证工作,凡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大局或发生治安事件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各单位(部门)要分工一名领导,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工、每一名学生。后勤保障处、离退处、校产处、后勤公司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联合办学的单位、在校园工作、居住的每一位人员,以及在家属院居住的所有家属和子女。要求全校的师生员工都积极做好验证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到“安全防范,人人参与”。大家小家是一家,校园安全靠大家。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子女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验证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出入校门(家属院)时主动出示证件,共同维护校园(家属院)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稳定。

 

   

 

陕西中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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