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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1-13 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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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OO九年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教明电〔2008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要把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管理、教育和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到位,确保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以“防火灾、防盗窃、防交通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学生管理部门,各院、系要教育寒假回家的学生注意路途安全,学习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对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尤其是对寒假期间不离开学校的留学生,要安排专人值班,严格作息时间,提出注意事项,同时要搞好节日期间的娱乐活动。

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存放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加强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措施。饮食中心要加大对食堂、食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力度;有关单位要对水电和消防基础设施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假期水、电、气、暖的安全供应;保卫处要严格禁止在人员密集地段、危险场所、教学区、学生区燃放烟花炮竹,要进一步严格校门管理,加大校园巡逻力度,确保假期校园的稳定安全。

四、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宿舍查证验证,禁止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认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加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陕西中医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0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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