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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年度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2-05 04: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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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陕西中医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现开始办理(41起旧证作废),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即日起开始办理“2009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登记工作,各家属院住户分别在门卫处登记;校外住户在南校区西大门或北校区北大门处登记。

2、行政办公车辆办理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须先到校保卫处网页下载机动车辆登记表,按要求填好登记表并加盖公章、附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3、职工、子女的机动车辆(私车),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须持工作证及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4、外单位和务工人员的机动车辆,办证时须持本单位及学校相关单位的介绍信及车辆的“行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5、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间至3月底,逾期不再办理;严禁涂改、转借、转让或假名“机动车辆通行证”。

6、请您将“通行证”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内侧的左下角处,方便您的出入和门卫查验。

 

        陕西中医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代章)

         2009-2-6

 

表格下载:陕西中医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申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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