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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03-29 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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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党委机关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推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宗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3月25日至4月底。

二、活动主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展板、横幅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的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院系要求各班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要做到安全教育活动人人参与,将大学生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3、安全知识讲座

邀请公安机关,法院专业人士对学生进行法律和安全知识的讲座和培训,使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4、“举案说法”大学生辩论赛

通过对大学生身边典型真实案例的辩论,使学生深刻掌握如何冷静应对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5、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应急救援演练,火灾逃生演练等,学生亲身体验从而深刻了解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部门)领导,全体师生员工一定要充分认识政治稳定是最大的稳定,学生人身安全是最大的安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学校稳定安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重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校园稳定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稳定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

3、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紧密配合学校举办的各种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共同构建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

                                中共陕西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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