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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作者:保卫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0-20 1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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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推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整治、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月”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建设平安校园”的主题开展。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等系列活动,教育广大师生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人人遵守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重点部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安全工作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开展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台、橱窗、宣传栏等广泛开展以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

2.开展安全知识进公寓、进社团、进班级活动

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围绕“安全月”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活动;各院系要积极指导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各学生班级举办一次以 “安全,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班会。

3.开展安全防范专题讲座或班会

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或班会,通报治安形势、分析典型案例、指导安全防范技巧。

(三)积极开展安全活动

1.举办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讲座

各单位要结合全国“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对全体师生员工组织开展安全知识与自救技能培训,尤其是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

2.开展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商务人员的安全教育,机动车辆要放在停车场,不得占道或乱停乱放。

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查纠力度,清理无主自行车、电动车,净化校园环境。

3.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整改,开展自查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积极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在未整改到位前应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安全月活动。

2.突出重点,灵活多样。各院系举办各种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要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寓教于乐。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以加强和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加强“安全月”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落实安全”的氛围。

 

 

陕西中医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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