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各种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针对师生和学校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是指以制造校园恐慌、危害学校安全或者胁迫学校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师生员工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校园设施损坏、校园秩序混乱等严重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成立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应对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有序协调、正确应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条块管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反恐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据本预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预防为主,妥善处置
立足防范,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防止造成学校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
发生恐怖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谁主管、谁负责”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防恐反恐处置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适时、准确地运用政策法律武器,进行预防和打击。
三、组织领导
1、陕西中医药大学防控反恐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由学校副校级党政领导兼任,其中分管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由学校各部(处室)、各院(系部)党政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根据需要召开干部、教师和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沟通情况,听取指示;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协助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各学院由党政领导干部组成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小组开展应对有关本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并组建由一名院领导负责,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骨干构成的信息组,负责了解和报告本院有关动态和收集信息。
4、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所在中层党组织同时兼任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卫处长任常务副主任。
四、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相应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其机构组建及主要职责是:
1、保卫工作组:组长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保卫处相关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责任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办公室的安排,对校园楼栋、门房、交通等实施强制控制措施。如:实施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出入登记等;根据命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与上级公安机关及周边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防止事态蔓延和校外人员进校侵扰。
2、学生工作组:组长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和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办公室安排,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动员组织其所在单位领导、老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信息发布组: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宣传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专项工作组的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校内单位通报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如校园网、微信、广播等,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杜绝不实报道,正确处理不良信息。
4、后勤工作组:组长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保障校内水、电、气等正常供应;及时提供处置事件的各类材料和物资;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积极与校外医疗机构联系,保证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恐怖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办公室或保卫处报告,不得延报。校办公室或保卫处应立即报告校领导、通报有关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和应急处置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报告教育厅和省市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报告处置进展和事件各阶段情况。
3、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事件发生、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第一时间采用电话报告校党政办或保卫处。接到报告后,校办或保卫处应立即电话报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专项工作组组长,督促专项工作组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掌握事实。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书面正式报校办,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5、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行动的启动及相关措施
①启动的条件:学校在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出现异常情况或受到校外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提前进行工作准备时。
②主要工作措施: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已掌握的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况与信息,研究分析事件的性质,对事件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和判断,确定办公指挥场所及参与预防和处置的工作单位和人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件的日常处理工作,并做好事件发生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的协调组织工作。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事态动向随时报告领导小组。保卫工作组、学生工作组、信息发布组、后勤工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分别按其职责做好处置工作的各项准备,并将准备工作安排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当事态发展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要再次及时召开会议,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机制。当事态得到控制,矛盾得到缓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时,领导小组应宣布终止预警机制和相关工作。
③信息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统一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六、恐怖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它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校园内出现各种涉稳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并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师生或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市人民政府。针对师生和学校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事件起因,由分管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化解矛盾。具体工作参照特大事件处置方式。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事件由涉事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具体工作参照特大事件处置方式。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保卫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有关院系等应立即派干部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同时,报告分管校领导和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涉及部门认真化解矛盾,及时解决、消除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事件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主要由涉事单位负责,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七、附则
1、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恐怖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校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在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